不支持Flash

商家宣传时往往夸大其词 消费者别忘对照说明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8:39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晶) 许多商家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在宣传时往往夸大其词。对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提醒经营者,误导宣传要负法律责任。

  前不久,长春市民徐先生在吉林省某有限公司相中一台标价5980元的活性水生成器。当时商家在介绍产品时说了很多好话,徐先生听信了商家的宣传,当即交款购买了一台。但等他安装完后看说明书时,才发现说明书上写的和商家介绍的大相径庭,说明书上介绍使用当中“不宜加热至55摄氏度以上,不能用金属容器盛装”,徐先生表示这些条件都不符合他家饮水习惯,“如果商家在宣传时说明这些条件,我一定不会买。”但是等徐先生要求退货时,商家却以徐先生当时自己没看说明书为由,拒绝退货。

  对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最后,经消协调解,商家给徐先生退货。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