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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涨价应急预案都为老百姓想到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5:12 杭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孟青青 记者 吴幼祥)如遭遇台风、洪灾或暴风雪,杭州辖区内发生粮价、肉价、蔬菜或某类药品价格狂涨,怎么办呢?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有序、高效地做好自然灾害灾后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本市重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动态,准确发布相关信息,为各级政府积极防范和应对灾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近日,市物价局根据《杭州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市自然灾害灾后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预案》。

  《预案》共计6章23款,对灾后应急价格监测预警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启动及终止程序和应急保障工作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预案》特别规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应急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区、县(市)和定点监测单位的作用,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价格监测管理机制。

  《预案》规定,在出现灾害时,应根据灾情的大小及时启动应急监测预警预案,监测内容包括受灾地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等32种商品的市场供应、价格动态和社会反响。

  在重大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有关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将上述监测预警内容列入日常监测工作范围,每月5日、15日、25日采集当日价格记录备案,并向市级价格监测机构报告。

  当可预见性灾害天气来临前,相关地区应适当增加监测预警频率,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和社会反响。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倾向和情况时,受灾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市级价格监测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应实行每日监测报告制度。监测人员必须每日实地巡查采价,及时了解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每日上午10时前将当日监测数据上报市价格监测机构,有关情况随时上报。其他相邻影响地区实行每周一、三、五监测报告制度。市级价格监测机构应在收到受灾地区灾情和市场价格情况报告后立即向市物价局报告,由市物价局依据受灾地价格主管部门上报的受灾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杭州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确定警情等级,并部署和启动全市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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