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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揽活当心陷入技术困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05:08 都市快报
记 者 朱文科 蔡坚瑞 本报讯 俗话说: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否则就会吃力不讨好。最近,在杭州打工的谢女士就陷入了这样的尴尬。 三个月前,谢女士向杭州某工艺礼品公司承揽了一批珠饰壁画的加工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谢女士向该公司缴纳了500元押金,并领回10幅珠画的加工材料,一年完成20幅以上壁画后,礼品作坊将退还谢女士押金,并支付50元/幅的加工费。 白天上班,晚上挑灯干活,三个月过去了,谢女士竟然无法做成一张能通过验收的壁画。她认为,根据公司提供的方法,根本无法做出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双方还在押金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上起了纠纷。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钱梁律师认为,从承揽合同来看,定做方事先已经明示了加工标准,因此并无过失。而谢女士缴纳的500元其实属于违约金,仅从法律层面来看,无法履行合同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谢律师说:“这段时间,杭州此类纠纷发生得比较多,且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合同知识的缺失,外来务工人员容易陷入被动。打工者在签承揽合同前应该慎重考虑,没有相应专业技能最好不要轻易接类似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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