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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棚户区五成居民得安置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20:28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日前从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吉林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良好进展。截至9月末,全省共拆除房屋863.01万平方米,占年度改造计划的115.07%;共搬迁居民16.03万户;房屋新开工1170.08万平方米,其中,回迁房开工564.87万平方米;已有50%以上的被拆迁居民通过货币或实物方式得到回迁安置。 年初以来,吉林省政府在全年安排下拨2.5亿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同时,积极协调中国银行短期贷款8亿元,现已到位5.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的20亿元软贷款也正在落实中。各地(市、州)也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行支持、财政补助、群众参与等原则,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土地收储,积极筹措落实改造资金。从6月份开始,各地和相关部门着力加强新开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大力推广节能建筑,使新建工程全部达到了节能要求。省直各相关部门也从自身职能出发,深入基层,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考虑到回迁居民的经济难题,吉林省决定让回迁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以降低居住成本。为解决困难居民“住得起”和小区“管得好”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坚持“多管齐下”,为回迁小区居民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提倡回迁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居民可在小区内自谋职业,降低居住成本。 “回迁房外墙不做保温措施,房屋一律不验收。”吉林省建设厅副厅长秦福义说。为保证房屋质量,吉林省构建了建设、施工、监管三级管理模式,及时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设进度进行检查考核。目前棚户区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特别是回迁房的建设,必须全力保障在入冬前全部竣工,使回迁户按时进住。 (13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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