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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防污治污在山东“开门立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9:00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李小千侯美丽济宁报道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听证会于日前在济宁市举行,这是南水北调水污染问题首次公开立法,主要针对民众普遍关心的水污染防治补偿机制问题和划分三级保护区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问题展开陈述,广泛了解来自于社会各界的要求和矛盾,有利于形成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防污治污法案。 据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光和介绍,南水北调工程关键在治污。山东作为南水北调输水区的最后一站,防污治污任务艰巨,调水水质能否达到国家标准,直接关系着南水北调能否如期通水。可是调水沿线多是山东省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地区,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心情迫切,工业项目建设比较集中,水污染排污总量仍在持续增长。而且南水北调沿线防污治污标准严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也使沿线区域经济发展面临更大压力。 因此,陈述人一致认为,应当按照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对南水北调沿线区域政府、企业、农民、渔民予以补偿和支持,确保人民的利益。同时,不少人反映条例草案应对补偿来源、补偿对象、补偿额度、补偿期限等细则问题进行明确,以确保在实施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但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污染防治问题涉及复杂利益群体,具体补偿机制的制定有待进一步研究。 据了解,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输水干线487公里,汇水面积6.9万平方公里,涉及山东省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海河四大流域,以及济宁、济南等10个市、57个县市区。其中济宁段长197.7公里,承接着最艰巨的防污治污任务,重点治污项目占山东省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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