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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内地干个体新增5行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3: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叶永笔)商务部昨天公布,根据内地与澳门、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相关协议,从2007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时,经营范围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新增5个行业。 据商务部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新增加的5个行业分别是:计算机修理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业、饲养业、种植业以及养殖业。 另外,在此次新放开的种植业、饲养业以及养殖业中,港澳居民开设时营业面积不受300平方米的限制。 记者:叶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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