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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违规促销“涛声依旧”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0:41 城市快报
小店流行违规促销 昨天,记者在本市繁华商业街的一家服装专卖店内看到,门前张贴着一张“全场20元”的宣传单,当记者走进店后却被告知,店内只有少数商品的零售价在20元以下。而隔壁一家刚刚开业的鞋店,居然悬挂着“店面转让,全场清仓”的字样大搞促销活动。在另一家品牌服装商店,记者了解到,该店从10月中旬就宣称“店面装修最后两天甩卖”,可如今20多天都过去了,这家店仍然在进行所谓的“最后两天甩卖”。当记者询问购买的特价商品如果有质量问题能否退货时,销售人员表示,最多只能调换,不可以退货。在一家超市推出的积分抽奖活动中,宣传画及告示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店内所有”的霸王条款依然存在。 销售人员多数不知《办法》 当记者询问商家的促销人员是否清楚《办法》规定时,部分商家的促销人员表示“并不十分了解”,有的只表示“听说过”;当问起《办法》中的一些具体规定时,现场工作人员大都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促销活动的内容和宣传都是公司和主管安排的,我们只是照做而已。”一家商店的服务员这样告诉记者。 监管市场还需同心协力 据市商业联合会负责人介绍,《办法》主要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促销宣传、建立促销商品价格档案、商品质量保证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限时购物、积分优惠卡等特定促销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规则。“目前本市大多数商场的促销员对《办法》还是有所耳闻的,有些卖场还组织了员工的学习培训活动。”据业内人士介绍,《办法》在很多小商家中难以执行,主要在于《办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各地价格、工商、税收等部门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但并没有对市场监督、举报的查处工作列出详细规定。一方面,“全场打折”“清仓特价”“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等做法已经延续了好多年,并几乎成为业界的惯例,量大面广,要在短时间内彻底改观并非易事;另一方面,营造纯净、诚信的零售市场环境不可能只靠工商部门的几次集中查处就能做到,仍然需要各相关执法部门、消协、消费者同心协力、相互配合。 记者 郭月 摄影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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