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禁上居民楼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7:2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先敏 实习生 刘倩)今后重庆的住宅小区、居民楼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近日,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专家对我市户外广告进行调查后,制订了《重庆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根据规划,提出主城区应按“两江沿岸、三大片区和五大轴线”设置户外广告。市市政委今日起面向市民征求意见。

  根据规划,住宅小区、居民楼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这样可以避免户外广告遮挡视线和影响居民生活。另外,在路灯灯杆、飞艇、热气球等升空器上禁止设置或悬挂户外广告;不得设置无夜间照明广告,夜间照明广告不能有光污染,大型高立柱广告禁止设置在人口密集区。规划还明确,建筑物顶部不宜设置喷绘式、板块式广告,三楼以上也禁设招牌类广告。

  专家提出,主城区应按“两江沿岸、三大片区和五大轴线”设置户外广告,两江沿岸是指长江和嘉陵江沿岸,三大片区是嘉陵江北部片区、长江东南的南部片区及两江西部的西部片区,五大轴线是指以高速路、铁路来划分的路线。

  据介绍,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分为禁设区、严控区、展示区和一般区,禁设区不允许设置一块户外广告,严控区的广告设置要求每公里只能设置8块以下牌子,展示区每公里道路可以设置32块以下广告。规划将大礼堂、广场、三峡博物馆、军事机关、党政机关、护坡、堡坎、文保单位周边地区等列为禁设区。

  市市政委广告处一负责人介绍,《规划》的具体内容在重庆市市政委网站(http://wsz.cq.gov.cn/)上,市民如有意见,可拨打本报热线966965反映,也可直接在网上提。书面意见可寄送市市政委,地址是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6号,邮编401121。市政委在征求市民意见后,再请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最后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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