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质量技监局借助网络管理系统规范执法行为 公正性强了 赞扬声多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7: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今年3月以来,山东省烟台市质量技监局自行创建的“行政执法案件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经过在市稽查局试运行后取得了成熟的使用经验,今年8月份开始在烟台市牟平质量技监分局、芝罘区质量技监分局等各县市区质量技监局推广运行。目前,烟台市质量技监局的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网上运作、网上调度,用程序保证办案的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树立质量技监形象的作用明显。

  “以前一件案子,需要向各主管领导逐个汇报,待到一一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调查取证,案件经常积压。另外,由于执法程序不规范,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召开听证会、被当事人提起申诉的情况也屡有发生。现在可不一样了,无论主管领导人在哪里,只要可以上网,就能及时下发指令,执法程序很快便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烟台质量技监稽查局有关人员对这套系统感触颇深。

  据悉,2005年末,烟台市质量技监局提出了规范执法、构建和谐的理念,并据此展开实践活动:在行政执法中,全面使用“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反馈表”、“行政执法意见调查表”和“行政执法监督卡”(即“两表一卡”制度,本报在2005年曾予报道),做到先告知、后处罚,先规范、后提高。

  2006年,“规范执法、构建和谐”理念继续深入,烟台市质量技监局创建的“行政执法案件微机网络管理系统”进入全面运行状态。据了解,该系统除继续执行“两表一卡”制度外,考虑到某些企业的非故意违法行为,为了减少企业损失,扶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还设立了二次审理程序,当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事实、证据发生变化和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时,执法人员认为需要重新审理的,由案件承办人提出二次审理请求,在相关负责人履行二次审理程序后才能变更原定意见。案件回访程序也使质量技监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了解了违法行为的纠正情况,并同时征求被处罚单位意见,了解企业心声,向企业提供必要的帮扶措施。管理系统在运行中又相继增加了系统公告和质量技监论坛等模块,使整个系统的程序更加贴近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

  “烟台质量监督局没有对我们一罚了之!”一个曾因使用非食用化学物质加工食用油的烟台市某粮油公司负责人,连连称赞烟台质量技监局执法办案程序严肃、规范、有讲究,“烟台质量技监局耐心细致地向企业讲明危害后果,告知我们该如何整改,又主动帮助我们联系采购食品用添加剂,不仅及时纠正了我们的违法行为,减少社会危害,又使企业很快重新投入生产,挽回了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记者了解,烟台市质量技监局行政办案效率显著提高,截止到2006年10月份,没发生一起诉讼案件,复议案件也明显减少,被处罚企业满意度明显提高,满意率达99%。

  烟台市质量技监局局长刘德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的执法行为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在当前党和国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烟台市质量技监部门重新确定了执法目的,即最大限度地纠正违法行为和减少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使执法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当事人的理解、配合,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促进执法效率、社会综合效益的提高。

作者:刘建功 梁 丽 朱文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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