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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长城:保护与消失并存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14:20 经济参考报
破烂的一段长城亟待修缮。 本报记者 杨守勇 摄
甘肃省张掖市至嘉峪关市的高速公路将长城“拦腰截断” 本报记者 嘎玛 摄 10月24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6号)《长城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规定,长城上禁止从事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刻划、涂污等七种活动。 至此,长期遭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双重损毁的万里长城终于有了“护身符”。有关人士希望,《长城保护条例》能够真正固我万里长城,不要使这一人类文化遗存在人们的遗憾和叹息声中消失。 此前不久,记者走访调查表明:万里长城的保护现状并不乐观。 双重因素破坏 万里长城缩水 据明代史料记载,长城全长12700华里(约合6300公里),故名万里长城。“但这个名字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失去意义。”9月27日,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著名长城专家董耀会在陕西省榆林市参加驻华使节走长城活动时痛心地说:“调查显示,明长城有较好墙体的部分已不到20%,有明显可见遗址的部分已不到30%,墙体和遗址总长不超过2500公里。在一些人迹罕至、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长城实际上已经消失殆尽了。”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长城损毁严重的原因一部分源于自然因素。历经500多年风雨地震等侵袭和破坏,年久失修的砖石城墙和敌楼等墙体建筑,普遍存在着内部结构改变,坍塌隐患很多。在北京、河北等保存较好的墙体和敌楼上,由于长年积尘并长了许多木草本植物,使得墙体含水量加大,墙体抗剪力强度降低,倒塌危险加剧。 有关专家认为,城墙上植物根系的生长,也对墙体构成了破坏,树根使城墙砌体强度的相对降低,城墙膨胀再进雨水后,极容易发生圮毁。这种情况在河北、北京、天津所辖长城反映得最为突出。而这些地区的长城,是明代长城的精华地段,很多地方若不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将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后果,情况更加不容乐观。 记者实地察看发现,山西省和陕西省的多处夯土长城几年前还好好的,但现在不是出现裂缝,就是已经发生严重坍塌。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保护意识淡漠和政府管理缺失,人为破坏长城的行为在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 董耀会认为,对长城的人为破坏行为主要包括取材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旅游性破坏和修复性破坏。 取材性破坏行为虽然从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开始,但目前各地方的长城保护意识普遍都有所提高,大规模拆长城的事件基本上得到了控制;建设性破坏、旅游性破坏是近年来渐渐发展起来的,其中建设性破坏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采矿、公路的建设,经常发生截断甚至彻底拆毁长城的情况。独特文化和艺术魅力使得长城成为千千万万游客心中向往的观光胜地,但游客量的增加也给长城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而本意为保护或开发长城的修复性破坏则是“好心办坏事”。记者在陕西省府谷县麻镇看到,当地村民集资将一处明代成化年间的夯土长城墩台遗址修葺一新,但这个新墩台一部分用旧砖,一部分用红砖,与底部的黄色夯土台基反差强烈,墩台上垛口、哨位的位置和比例也有问题。有专家指出,如此简单、粗陋的修复行为,实际上是对长城的另一种破坏。 保护等级不统一 保护意识须加强 长城承载着历史。每一段长城都代表了一段历史,与当地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息息相关。但构成长城的每一道土墙、砖墙、每一道残垣的保护却千差万别。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各地长城的保护等级不统一。由于国家未明确整个万里长城是什么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所以就全国长城而言,也就没有一个明确的保护范围。 记者调研发现,目前,在整个万里长城上既有国家级保护单位,也有省级保护单位,还有市县级保护单位,更多的长城段落甚至至今尚未定为保护单位。 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学会会长段云飞介绍,榆林共有88处长城遗存,但仅有镇北台一处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榆林城墙和波罗堡遗址两处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另有1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余则根本没有保护等级。这种混乱的现状导致各地在长城的保护和开发上各行其是,缺少统一的标准。 有关专家认为,长城保护还有很多事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是要提高全社会的长城保护意识,加强文物部门的管理职能。长城沿线各级政府对长城价值的重要性和保护工作的紧迫性认识尚有待提高。二是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有序发展长城旅游业。三是成立长城保护联保组织,解决跨省、市、县的长城保护管理问题。多段长城是省界、市界和县界。行政区划的地界以长城中轴线划分,但长城的保护工作却不能依此法办理。不同的省、市、县如何共同管理好同一处长城,管理和保护权限与责任如何界定,必须进行规范。 围栏保护可资借鉴 专人看护值得提倡 值得一提的是,长城沿线一些地方政府和干部群众对保护长城已有了明确认识,一些政府机构为保护长城已开始进行探索实践。 宁夏盐池县境内有200余公里明代夯土长城。记者在这里看到,为使长城得到保护,盐池县政府对境内的夯土长城进行了围栏保护。在兴武营村明长城遗址两侧5米左右的地方,每隔10米左右就有一根水泥桩,并用铁丝网连接。已经完成围栏保护的是90公里的明长城遗址,围栏共计19万米。据当地文物部门介绍,今后两三年内,境内全部古长城将全部实现围栏保护。 在长城沿线设置长城保护专门机构或设专职管理人员则是人们主动保护长城的一种尝试。在河北抚宁县长城段,当地政府出资雇了沿线18位农民,进行长城的日常巡查和保护。他们每人每年可以从地方财政得到800到1000元的补助。 董耀会说:“政府部门加上交通等其他支出,这个县一年只需花费3万元就可以把100多公里的长城看管起来。这样就不会再出现类似于张家口地区一段长城被拆毁一年后文保干部都不知情的情况了。而且由当地农民担任管理人员,还能起到对当地村民进行保护长城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达到了保护长城、弘扬长城文化的目的。” 据了解,这一模式已经开始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全面推广。有关专家认为,参照这一模式,建立一支专门的长城保护队伍每年的费用也就四五百万元。 曾专程考察长城全线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专家徐龙国认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是祖先留给我们最为宝贵的财富。保护好长城,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民族历史,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民族文化,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民族自信,这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长期致力于长城保护工作的董耀会认为,这一《条例》颁布后,将结束长城保护标志、保护范围、档案资料与保护机构“四无”的历史。而且,《条例》首次明确了处罚条款与《文物法》相协调,将使得各项长城保护措施的执行更加有力。 有关专家认为,《长城保护条例》给我们保护长城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根治无序开发和保护长城,才能让长城传承给子孙后代。 本报记者 刘书云 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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