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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清仓处理”我行我素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01:04 北京商报
商报讯(实习记者 熊哲)昨天,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的第10天。在新街口大街徐悲鸿纪念馆附近,记者发现许多零售商铺以拆迁、转行等名目在疯狂地“甩卖”。知情人士介绍,此种“清仓处理”已持续了几年。 “紧急拆迁,疯狂甩卖!”、“清仓处理,全场39元!”不断地从几家鞋店布满灰尘的功放里传出,一张1平方米大小的白纸残缺不整地半贴半掉在墙面上,几个红色大字:紧急拆迁,疯狂甩卖。店内实际上是39元与59元两种皮鞋货区,几个衣着普通的消费者在与店主讨价还价。男店主说:“房屋马上要拆迁所以清仓甩卖,”却又说“刚进一批新货所以价格有所不同”。 在另一家鞋店里,把记者当附近学生的店主小张说:“也不把你当外人,生意不这样做不行,我们一直就甩卖,你来给你优惠价”,小张刚刚利用5次让价以65元“甩”掉了一双“老人头”牌皮鞋。一位在此处经营修车长达6年的老师傅告诉记者:“他们这店已经紧急甩卖至少5年了,你别太当真!” 好几家店铺还在以“大降价”、“转项经营”、“最后2000件”等广告方式进行着类似的“促销”,几个店内雇员也表示不知道何时结束活动。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第七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熊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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