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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认股权证“二审”获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1:55 东方早报
中国证监会宣布,在昨天召开的发审委工作会议上,上海电力(600021)可转债和华侨城A(000069)认股权证的发行申请获得通过。其中,华侨城认股权证已是第二次过会。此前,其因过会遭否而成为新老划断后未通过审核的第一单。 作为其股改方案的一部分,华侨城A拟发行的认股权证属于股本型权证,具融资功能。根据方案,在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股份外,上市公司另外还按10∶3.8的比例送出行权价为7元的百慕大式认股权证。除了用认股权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外,华侨城A还向管理层及主要业务骨干定向发行5000万份认股权证,其行权价格与向流通股股东发放权证的行权价格一致。据悉,华侨城A此次融资拟投向旅游项目。 在发审委今年6月2日召开的第3次会议上,深圳华侨城A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曾遭到否决,成为新老划断后第一家未通过审核的公司。由于发审委在发布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时并未说明方案被否决的原因,使得各种猜测充斥了市场。华侨城公司方面对方案被否也感到意外,并表示:“将继续提出申请,按原有方案发行认股权证。” 上海电力可转债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5年。其基本利率为第一年2.2%,第二年2.5%,第三年2.6%,第四年2.7%,第五年2.8%。可转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之田集电厂、浙江镇海电厂燃油改建煤气发电工程、江苏苏源贾旺发电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外高桥第三发电厂工程这四大项目。 早报记者 陈其珏 实习生 黄锴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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