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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司组织开展宁波舟山海域港口油气和矿石码头规划建设调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14:24 国家发改委网站

  针对近期有关企业集团和浙江省提出在宁波舟山海域建设多个油品、矿石码头工程的情况,为做好《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2004-2010年)》实施工作,我委交运司与交通部规划司对宁波舟山海域港口油气、进口矿石码头规划建设进行了调研。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交通部规划院也派员参加调研。上海市、浙江省、宁波市发展改革、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集团给予配合。调研采取现场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

  经过调研,并结合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长江三角洲港口建设规划,调研组认为:

  一、在宁波舟山海域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大型原油和大型

铁矿石转运码头;

  二、成品油、燃料油、化工品等码头建设需根据我国

能源发展政策和浙江省油品消费需求增长的情况,并经选址充分论证,有选择地集中开发;

  三、有关具体建设项目须按照国家有关投资体制规定的程序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四、由于港口深水岸线资源有限,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使港口资源整合,发展专业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的港口企业,防止无序重复建设,要按照“深水深用、优化节约”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石油和矿石码头。

  调研组建议:

  1、鼓励利用现有码头设施,挖掘潜力,通过改造码头水工结构、扩建堆场、罐区以及装卸设备的增加、更新换型等措施,扩大码头吞吐能力;或者,为充分发挥既有堆场、罐区等后方配套设施的作用,集中在现有港点扩建码头设施;

  2、新开港点建设码头,要统筹规划、合理有序进行,防止一哄而起、无序开发;

  3、鼓励港口企业、货主合资合作,共同投资,联合开发,提高码头的公共服务功能,避免一家货主(或投资商)控制一个岛屿建设一个项目。

  (交运司交通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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