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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信息 查询门槛降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12:30 法制晚报
过去只能由产权人或委托人查 现单位和个人均可查 房屋权属信息 查询门槛降低 本报讯(记者 张焱)按照建设部昨日发布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公开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这将改变本市目前只能由产权人本人或其委托人查询相关信息的现状。 该《办法》称,可供查询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从2007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以上信息。 而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查询房屋权属登记的有关信息,必须由房屋产权人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登记机关申请。而且,各区县可以查询的范围和条件也不尽相同。新规无疑降低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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