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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还未终结 工商部门专项检查不规范促销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任羽中)原价2500元的全毛西装,现在只卖750元,看似很划算,实际却是商家的噱头。《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从本月15日起生效,但工商部门在昨天检查市场时发现,部分商家仍凭空捏造出了不实价格,欺骗消费者。 昨天下午,华山路上的流行店铺中非常热闹,不少店铺都挂着“全场5折”、“全场6折”的促销横幅。在一家名为“萨托尼”的西服专卖店中,只看到醒目的特价标签,却不见原价标牌和降价原因。面对检查,该店营业员表示原价在衣服自带的吊牌上。记者看到,这些现价一二百元的服饰原价动辄上千元,最高的达到2500元。可当执法人员要求营业员提供按原价销售的凭证时,几个营业员互相推诿了一番,最终也没有拿出凭证。一家标称“美国花花公子”的服饰店则挂出几大张“清场特价”宣传单招揽顾客,而这种做法是新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辩解中,该店营业员表示不了解新办法的内容。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他们当场将这些违规宣传横幅撤下。 工商部门表示,新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应当真实、清晰、易懂,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规情况严重的零售商,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为纠正这些不法促销行为,本市已全面启动对促销广告、商品价格和质量、打折标价、有奖销售、明示担保、提前消费、促销事由以及售后服务等八大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工商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遇到以上行为时,不仅可向商家说“不”,而且可致电“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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