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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宣布:与永乐正式分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为时近两个月的“大中永乐分手案”出现最新进展。昨日下午,大中电器正式对外宣布将与上海永乐解除合约,并称已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要求永乐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此前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双方于今年4月19日宣布战略合作,合作协议期为一年,协议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京津地区采取以大中为主导的双方在联合采购、商品配送、店铺开发等方面展开业务合作。二、双方以股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资本合作。大中电器集团董事长张大中同意在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向永乐转让大中股权,张大中亦承诺促使北京大中其他投资者,向永乐出售其各自股权。 大中新闻发言人罗连昨日称,随着永乐接受国美的要约收购,中国永乐的退市已成定局,永乐承诺的以中国永乐股票与大中进行资本层面股权置换已无法兑现。永乐集团接受要约收购的一系列行为及后果,已直接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约,最终导致双方合作中止。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更是表示,“大中与永乐的合作目的,是增强与国美的竞争力,而绝不是与国美的合作。” 对于解除协议后大中走向问题,宋红表示,大中电器将以“领先北京、做强华北、连锁全国”为指导思想,加强自身的发展。 对于大中的正式表态,永乐昨日向本报发来声明称,大中单方面宣布解约首先缺少法律依据。永乐与大中《战略合作协议》不存在任何无法履行的问题。双方《协议》的甲方是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并非永乐香港上市公司,因此,协议甲方主体并不会因香港永乐与国美的合并而改变。声明称,针对大中的行为,永乐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来追究大中,并可以按协议要求大中赔偿最多2~3倍的违约金。实习记者 张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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