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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安娜”之争一方訇然倒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 09:3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谭建东 香港圣安娜饼屋表示,与广州圣安娜的一些侵权官司尚未完结 “一些官司尚在进行中。”香港圣安娜饼屋负责人陈先生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本月20日开始,在广州拥有几十家分店的广州圣安娜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圣安娜公司),突然全部停业。2002年起几乎从未中断的香港圣安娜饼屋与广州圣安娜之间的纠纷,似乎因此戛然而止。 两者毫无关系 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属下企业的香港圣安娜饼屋,2002年在东山区开设了内地第一家分店。 在香港圣安娜饼屋广州第一店开张的时候,同在广州,另一家也打着圣安娜旗号的饼屋,在广州已有11年历史,以及几十家分店。 成立于1991年的广州圣安娜,很容易让人想到它和已有34年历史的香港圣安娜饼屋同属一家。四年多来,都有广州市民拿着广州圣安娜公司的饼票,到香港圣安娜饼屋“提货”。 事实上,香港圣安娜饼屋与广州圣安娜公司并无半点联系。香港圣安娜饼屋是一个已经有34年历史、公司已在香港上市的老牌子,其“圣安娜饼屋”的商标,也早于1989年在内地正式注册;广州圣安娜公司并无“圣安娜”的商标,只是公司名字上有“圣安娜”三个字。 侵权纠纷不断 1991年广州圣安娜公司在广州注册的时候,创办人香港居民黄某,若说不知道香港当时已有一家经营了近20年的“圣安娜饼屋”,在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 让消费者觉得广州圣安娜公司与香港圣安娜饼屋同属一家或有所联系,看起来正是广州圣安娜公司的意图所在。在宣传和包装上,广州圣安娜公司一直都在突出“圣安娜”三个字,双方因此纠纷不断。当然,它们之间的纠纷,全是因香港圣安娜饼屋起诉广州圣安娜公司侵权而产生。最后的结果几乎都以香港圣安娜饼屋胜诉而结束。 在2005年判决的一宗月饼盒外观官司中,香港圣安娜饼屋就成功胜诉。法院判令广州圣安娜公司立即停止在月饼包装上突出“圣安娜”字样,同时赔偿20万元。 香港圣安娜饼屋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与广州圣安娜公司的一些侵权官司,尤其是最近的一宗,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虽然广州圣安娜公司已全面停业,但他们暂未考虑撤诉。因为这事关公司对侵权行为的鲜明立场。 不会幸灾乐祸 对于广州圣安娜公司突然停业,香港圣安娜饼屋并未幸灾乐祸。陈先生表示,对于侵权行为,公司绝不会坐视;但对于公平竞争的对手,他们一向尊重及欢迎。 另据记者了解,广州圣安娜公司的创始人黄某,几年前疑因投资地产失误等原因,已将广州圣安娜公司的经营权作价转让他人。只不过,新的承包人并未“做大”,反而更加迅速地使广州圣安娜公司限入了困境。有报道称,今年广州圣安娜公司中秋月饼的节后剩余量达10多万盒。就算以50元一盒计算,广州圣安娜公司此方面的损失也超过了500万。该公司因此欠下大量货款,并被法院查封车辆等财产。 因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有关负责人的电话又停机,记者无法就有关消息获得广州圣安娜公司的正面回应。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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