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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 04:13 深圳商报
【本报10月22日北京电】成立临近三年之际,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的定位终于有了明确说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22日在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高级论坛上表示,“将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力。” 据了解,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成立不久,汇金公司宣布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入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它已多次向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注资。此外,静待其注资的还有包括光大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此前业界一直颇有争议。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钟伟教授去年曾表示,未来的中央汇金,应该定位为管理部分外汇储备、国有银行等在内的国有金融资产的、高度市场化的纯粹金融控股公司。 吴晓灵提出,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力。 她说,中央汇金公司与淡马锡的运作背景十分相似,可以借鉴淡马锡的成功经验。汇金公司可以作为国有银行的控股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主动积极地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在制度设计上,明确界定权力和责任,加强权力和责任的对称关系,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和实现股东长远价值增值。作为国有控股银行的大股东,可以在董事提名、职业培训、交流沟通等方面积极管理,为董事会更好地行使职能提供各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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