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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颁新规防“欠款” 11月6日起展开专项检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 07:1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 通讯员刘西平)昨日,武汉市发布新规,从源头上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项目立项审批时,要提供建设资金证明;商品房预售款应先用于支付建设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有无拖欠工程款的证明。 该市建委称,11月6日至12月20日,将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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