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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草案八易其稿可喜可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23:37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评论员 周华公 所谓法律,就是准绳,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一部法律在正式公布之前一再征求多方意见而不草率通过,这对于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件好事。而《邮政法》草案八易其稿还处在一片争论之中,更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因为它从侧面表明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在法制化道路上更进一步。 据悉,原计划在9月底相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的《邮政法》草案第八稿已被推迟讨论。究其原因,就在于民营快递企业和外资快递企业在邮政企业的“专营”范围上争论颇大。就在9月底,国家相关部委首次就第八稿草案和非邮政企业在沪进行交流,然而,4个小时的座谈会依然无法化解矛盾。据透露,国家邮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官员等与20家民营快递企业和四大国际快递巨头进行座谈,会上非邮政企业用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陈述了意见,包括呼吁邮政行业的公平竞争,纠正《邮政法》立法中的不公正做法等。 姑且不论邮政专营的范围界定是否合理,单就《邮政法》的立法修改过程中允许争论、听取争论而言,就表明国家立法部门已经放开眼界,把立法不仅看作是立法,也看作是服务,它既是规范,同时又在顾及平衡各方的利益。因为像《邮政法》这样跟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说明白了,就是要通过法律解决利益博弈的问题,让利益各方在争取各自的利益时有章可循,而不至于出现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消费者利益、不利于国家大局的情况。所以,立法部门多方听取意见,哪怕是非常刺耳的意见,也是好的,前期准备越充分,法律的可操作性就越强,法律得到遵守的几率就越大。 这次《邮政法》草案多次更改,也表明非政府部门、非国有企业的声音在立法过程中表现洪亮。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他们的地位在日渐提升,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平等要求也得到尊重。实际上,在法律的制定中,必须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这样的法律才是公正的法律,才能真正消除各种市场和社会的弊端。 综上而言,这种立法态度的变化表明,中国政府力求市场经济走法制化道路这样一个要求。而满足了这样的要求,市场经济才能走得更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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