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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23:37 中国产经新闻
外企“超国民待遇”被取消 本报记者 刘诗源综合报道 日前,商务部制定了商务领域的“十一五”规划——《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该《纲要》提出了建立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的总体目标。同时,外企“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内外资企业政策也会逐步并轨。 三大新格局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时期,我国国内贸易平稳增长,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取得新成就,在全球经贸格局中地位明显提高,内外贸加快融合,商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我国商务事业的发展已经站在一个全新的起点上。但是也应该看到,商务发展面临的外部形势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对商务事业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可以看到的是,经过20多年快速发展,我国贸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三位。但外贸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出口竞争主要还是依靠劳动力价格优势,贸易利益与贸易规模不相称,产品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弱,市场抗风险能力较低,综合效益和增长质量依然不高。 鉴于此种情况,《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建立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国内流通业,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大力提升市场功能,积极培育经济发展的自主动力。坚持对外开放,创新开放方式,建立和谐的对外经济关系,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自主发展的能力。 《纲要》还提出,2010年,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进出口实现基本平衡。出口结构和效益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自主增长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进出口增长目标低于“十五”年均增长24%的实际速度。 内外统一 《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这就意味着,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外资政策上是“有收”、“有放”,对合资和出口比例都有一定的要求。在税收方面,外资的税收政策也有优惠。利用外资的本质是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而外资的引入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相挂钩,一方面可以促进地方外资的引进,但另一方面,过多的外资引进对地方经济的冲击会更大。 但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空间上统筹市场布局,完善体制、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消除各种市场壁垒,形成更加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重点要消除地区间市场分割、行业垄断行为。三是通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市场开拓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形成高效顺畅的市场运行机制。一方面要发展和壮大中介组织,增强规范市场运行的内生力量,另一方面,政府将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市场进退的良性循环。五是建立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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