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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项目进度 扣回违规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01:09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王冰迪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我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近日将出台《甘肃省重大前期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该办法规定,重大前期项目由省发改委负责审核。根据《办法》,虚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骗取或套取前期资金的,将扣回违规资金。

  重大项目主要有7类

  据了解,重大前期项目主要是涉及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跨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和全省发展规划的前期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前期项目等7类项目。

  重大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核

  重大前期项目由省发改委负责审核。前期资金是项目基本建设投资的组成部分,项目批准建设后,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预算,项目开工后按期归还。依据生产经营性和政府公益性项目的性质,项目前期资金分为拨款和借款两种方式。生产经营性的前期项目,按借款性质下达;政府公益性前期项目以及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要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研究等,按拨款性质下达。

  虚报项目进展:要扣回违规资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前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前期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的,截留、挤占、挪用前期资金的,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进度或工作深度未达到要求,且无正当理由的,虚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骗取或套取前期资金的,将暂缓拨付该项目主管部门或市州的其他项目前期资金,并扣回违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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