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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轻纺三类产品可申报资金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09:15 天津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欣耕 穆群 记者 门心洁)为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轻工产品和纺织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增强我国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实施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项目费用予以部分支持。资金支持的产品范围包括农产品,鞋类、家具、玩具、箱包、陶瓷、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办公文体、珠宝首饰等轻工产品和纺织品。

  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是指由行业组织、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独资、合资或合作兴办,以本行业出口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主要面向出口市场的研发、设计、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所需的公共技术及设备,以及为新技术、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的制定、交流、推广、咨询、培训或出口产品自检、预检等提供服务的机构。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出口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

  从事上述项目并希望得到资金支持的单位,可浏览天津外经贸津网“农轻纺贸易促进资金申报”栏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规定要求并下载申请表格,备好有关资料后在2006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商务委员会对外贸易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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