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福建:发现问题食品 一小时内必须下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6:24 新华网

  

福建:发现问题食品 一小时内必须下架

  问题商品必须在48小时内下架,超市自制凉菜要在4小时内销售完,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从9月7日起至9月16日,商务部拟实施的国内首部零售业态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范》从采购、验收、存储、食品现场制作、销售、问题商品处理及管理等方面对超市食品安全
作出了明确规定。中新社发井韦摄 。(资料图片)

  新华网福州9月28日电(记者康淼)今后,福建省工商部门一旦发现不安全食品,经营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将该食品下架等候处理。福建省《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暂行办法》27日正式实施。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对那些短时间内不会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问题食品,多数只停留在落实个案查处上,对是否能及时快速地整体下架、销毁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办法》出台后,不安全食品将很快从各个经营场所消失。

  《办法》规定,经营者在接到不安全食品退市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将不安全食品下架、集中保管,并在1小时内向发出下架通知的工商管理机关反馈情况。各级工商管理机关接到不安全食品退市通知后,必须在3小时内采取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登记封存、查封、扣留等市场控制与强制退市措施,并依法组织查处。

  《办法》还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安全食品,经营者应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告示的时间不少于3天,召回和销毁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为确保问题食品立即退市,福建省工商局还启动了“12315

食品安全短信息平台”。一旦发现某品种、某批次食品存在安全问题,福建省工商局将立即通过短信息平台,将不安全食品信息发送给全省相关经销单位和当地工商部门。(完)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