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九成出租车签规范合同 企业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7: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于丽娟报道:昨日,武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宣布,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基本完成,截至9月25日,该市出租车企业所属的11720台出租车,共签订经营合同示范文本11618份。 据悉,武汉市现有出租车12137台,除少数属个体外,绝大多数分属88家企业经营。此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主要是解决出租汽车行业产权不明晰、企业与司机签“霸王合同”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全额出资购买符合规定标准的营运车辆,实行承包经营时,不得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企业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与司机签订合同,并为司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按照承包费标准,按月向司机收取承包费。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方式每年向司机公示一次。企业营运车辆营运期限原则上为5年(自车辆登记之日算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