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博览会期间价格波动 南宁市限价管理宾馆客房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0:40 新桂网 |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接待服务工作,防止博览会期间宾馆客房价格及服务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物价局决定在博览会期间,对南宁市内的所有宾馆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对餐饮、旅游包车、停车场等服务价格实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据介绍,对宾馆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是根据目前南宁市宾馆客房市场价格
据介绍,所公布的客房最高限价已包含各种客房综合服务费、附加费、基金等在内,各宾馆不能在最高限价之外另外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等费用。在最高限价内,各宾馆客房价格下浮幅度不限。除宾馆最高限价外,宾馆的其他各类服务费、代办费按限价文件下达之日的标准执行,不能提高。 对餐饮、旅游包车、停车场等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有3条措施:一是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也不得收取包厢费、自带酒水开瓶费以及正常营业收费以外的服务费;二是对市内包车和旅游包车服务收费按附表的规定实行车型的最高限价,市外的包车(指100公里以外的)按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印发的(桂价格字[2002]5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对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自治区及南宁市物价局审批的有服务收费标准的停车场,按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原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的服务收费,按附表规定的最高限价执行。编辑:杨东作者:肖世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