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商业性不良资产包转让地方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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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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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姜业庆北京报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辽宁省人民政府日前在沈阳签订框架协议,打包转让商业性不良金融债权总额336亿元,并首次转让债权163亿元,其中本金97.38亿元,回收率为34%。业界称,这不仅开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处置商业性不良资产的先河,而且也探索出了利用处置商业性不良资产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途径。
2005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竞标所得工商银行17个不良资产包,共计2569亿元,其中,辽宁包就达671亿元。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为辽宁省几千家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同时辽宁省也成为该公司拥有资产规模最大的省份。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商业性不良资产交易成功,辽宁省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商业化收购、处置平台公司,具体操作,统一支付收购资金。同时,省政府制定并发文对债权收购框架有关问题及具体操作、流程、机制等做出了具体详细规定。辽宁省政府还表示对收购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剩余资产在市场化处置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司法、税收等问题,给予支持,以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表示将采取代理或顾问等方式与辽宁省政府合作处置商业性不良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此次整体转让不良金融债权资产,分布在辽宁省13个地市的1700多家国有企业,涉及制造、冶金、机械、化工、商贸、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