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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须承担社会责任 深交所发布指引规范相关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02:23 中华工商时报

  深交所今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社会责任制度,并倡导形成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同时披露。

  《指引》明确,作为社会成员之一,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商业道德,应对职工、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加强各方权益保护以及承担起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责任。但考虑到我国
的社会现状,《指引》侧重强调上市公司对股东、职工、客户、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相对弱化了公司在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等道德范畴的要求。

  在股东权益保护方面,《指引》强调,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整体环境保护政策,指派具体人员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和财力支持。

  对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指引》采取了自愿信息披露制度。深交所鼓励上市公司根据指引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同时,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关于职工保护、环境污染、商品质量、社区关系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是否与本指引存在差距及原因说明;改进措施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方面。(26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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