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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善后遇阻*ST屯河退市风险骤增
据新华社电德隆系4企业因德隆时期遗留债务,其所持*ST屯河股权被银行质押或被法院冻结,至今不能过户给中粮集团,*ST屯河因此迟迟无法股改、不能远离退市风险。
中粮集团总经济师郑弘波说,如果*ST屯河股权不能及时过户,那么中粮集团将会斟
酌风险,在*ST屯河退市之前撤出。其结果是:废除先前所签协议,收回中粮集团为*ST屯河注入的20多亿元资金,而*ST屯河也将变回负债24亿元、面临破产清算。
记者调查了解,2005年6月,中粮集团正式与华融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溢价15%受让原德隆系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新疆屯河37.2%的社会法人股;同时,各方签订《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在债委会为*ST屯河减债40%的前提下,中粮正式入主屯河,承担*ST屯河原有债务。此外各方约定,原德隆系4公司所持屯河股权,由华融公司负责协调在半年内过户至中粮集团。
截至目前,中粮集团已经履行完毕《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为*ST屯河还清14亿元银行债务,加上注入的经营资金,共计为*ST屯河注资约21亿元。
2006年7月,按照约定,*ST屯河债委会给相关债权银行发函,要求如约解除*ST屯河股权质押,完成*ST屯河股权向中粮集团的过户,但质押有*ST屯河15.5%股权的深圳发展银行拒绝了债委会建议。
据悉,深圳发展银行所押*ST屯河股权原归德隆系屯河集团所有,深圳发展银行为德隆系债委会成员,而非*ST屯河债委会成员。因此,*ST屯河减债重组谈判,深圳发展银行没有参与,也未从中粮集团代*ST屯河偿债的14亿元中获益。
由于华融公司承诺转让*ST屯河的股权无法过户,而法院查封、银行质押期大多延至2007年,因此,中粮集团将无法以大股东的身份在年内启动股改。此外,2006年4月19日,*ST屯河已被“戴星”警示退市风险,如果2006年续亏,则按规定必须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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