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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用能企业须报告能源利用状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9:48 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电(记者徐寿松)今后,上海的能源消耗“大户”将多出一项义务:每年1月份,必须把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产品单耗等项指标向节能监察部门上报。同时,这些企业还须在内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以实现能耗的可控、可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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