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社会失衡导致“欺穷”与“仇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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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9:20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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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毅飞 20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增城市新塘镇汇美西路路口,42岁的湖南女民工张小英过马路时,因手里的铁锹碰到了一辆白色丰田车车尾,被车主拖到路边连扇两耳光倒地。不想惨剧随之发生,张小英被一辆缓缓行驶的货车后轮压住头颅当场惨死。(9.21日《信息时报》)
据悉车主是位制衣厂老板。属于典型的富裕阶层。我个人认为,车主的行为折射的是他骨子里的“欺穷”意识,正如制衣厂厂长所说“本来是件很小的事……”,言下之意不难理解:打人本是件小事,不过却闹出了人命。 “欺穷”现象并非个例: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的主角就曾对受害者公然叫嚣:信不信我敢撞死你!而且“欺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他诸如“做房奴活该”、“穷人就租房住”等等也是“欺穷”的非典型表现。财富的迅速聚集给富人带来了诸多超乎寻常的权利和便利,这种巨大的相对优势的“温床效应”使得部分富人心中那份傲慢和霸道也被迅速的培植并凸现出来,而直接的受害者便是那些处于相对劣势的穷人们。 经济的失衡导致权利的失衡,权利的失衡必然造成心态的失衡。当下社会正像孙立平老师所指称的“失衡、断裂的社会”。可以想象,在这样一失衡的社会中,如果贫富差距不缩小、权利不被平等的保障、享有、经济成果不被公平的分享,那么愈发对立的两个阶所演绎的“欺穷”和“仇富”的悲剧将是难以避免的。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