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ST自仪股权转让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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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9:10 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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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ST自仪(600848)昨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财政部有关批复文件,不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每股0.9元的价格协议转让公司3861.5455万股国家股。 该文件同时指出,华融公司应结合公司的情况对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进行慎重研究,并就执行公司股改方案的具体对价支付方式问题,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进行协商沟通。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今年6月2日,ST自仪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电气集团已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华融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9.67%的国家股(共计3861.55万股)转让给电气集团,转让总价款为3475.4万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为0.9元。 财政部此次叫停华融公司转让ST自仪股权,转让价格较低应该是主要原因。尽管根据ST自仪半年报,公司每股净资产仅为0.32元,但该股6月15日停牌时的收盘价为4.57元,即便实施股改、支付对价后的股价也将远高于0.9元的水平。 (韩万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