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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期待各方合力推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孙汝祥

  银监会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今后,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可以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商业银行不愿介入或中途退出的;商业银行招投标出现流标的;经省级政府或教育部门反映,商业银行助学贷款严重失效的;助学贷款服务存在空白的。

  根据银监会的批复,今后,无论哪个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只要出现了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国家开发银行就可以“拾遗补缺”。这一消息,对因没有落实经办银行而造成国家助学贷款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高校来说,无疑是振奋人心的。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而言,另一个好消息是财政部、教育部已就《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有关文件将于近期下发。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起,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该办法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

  据教育部的统计,截至2006年6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累计总人数395.2万人,银行审批人数240.5万人;申请贷款累计总金额305.6亿元,银行审批金额201.4亿元。自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全国申请贷款人数211.1万人,银行审批人数154.3万人;申请贷款金额171.8亿元,银行审批金额131.7亿元。

  从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以来,全国财政核定安排贴息11.6亿元,累计支付贴息6.82亿元;从2004年实行新机制以来,全国核定安排风险补偿金4.79亿元,累计支付风险补偿金2.07亿元。

  虽然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效果也十分明显。但目前也还存在着发放额度偏低,工作进展不平衡以及少数贷款学生违约等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处长周春树和教育部财务司高教财务处副处长何光彩。

  据他们介绍,从总体上看,按2005年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下同)1387万人、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每人每年贷款6000元计算,每年贷款额度大约应在170亿元左右。但是,从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两年的时间里,全国累计审批贷款金额仅为131.7亿元,年均65亿元左右。

  从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在校生情况看,2005年,全国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在校生总数为286.4万人,其中申请贷款人数17.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5.83%。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申请贷款学生比例低于全国普通高校13.98%的平均水平。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在校生获得贷款人数8.1万人,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71%,远远低于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10.58%的平均比例。

  工作进展不平衡则主要表现为:一、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高校落实情况相对较好,中西部尤其是地、市所属高职高专院校落实情况较差。新疆新机制以来新增贷款合同金额为1773万元,获得贷款的在校生占全部在校生的比例仅为2.30%;宁夏新机制以来新增合同金额仅为780万元,获得贷款在校生占全部在校生的比例为3.14%;江西新机制以来新增贷款合同金额1.6亿元,获得贷款在校生占全部在校生的比例为3.56%。

  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落实情况较好,地方高校相对较差。2005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生为218.66万人,占全国所有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生1430.6万人的15.28%。从新机制实施以来到2006年4月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新增审批合同金额43.5亿元,占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校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21.11亿元的35.92%。

  三、部分已经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的高校,工作进度缓慢,贷款发放数额很低。

  另外少数贷款学生违约不容忽视。据全国学贷中心与工商行总行联合进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质量调查显示,1999年试点的8个城市234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良贷款率为12.88%,在各类个人消费贷款品种中比较突出;国家助学贷款人数违约率为28.25%,金额违约率为19.75%,人均违约金额3910.46元。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7月初,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召开了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会议,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继续落实和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今年秋季高校新生开学后,要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增加贷款发放人数和金额,努力使所有本人需要、愿意贷款、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都能及时获得贷款。

  教育部、财政部将督促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高专学校严格按照要求,从学费中提取10%,专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切实加大对高校学生诚信教育的力度,增加学生的诚信意识。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加强贷后管理,切实降低贷款毕业生的违约率。

  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推进工作中地方政府、高等学校、基层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抓紧研究对国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风险补偿金的财务和税务处理问题,以及基层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单独考核等问题;尽快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和《艰苦专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督促各地、各高校切实推进和落实新机制,教育部还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从4月开始,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派出了10个督察组,赴陕西、宁夏、安徽等22个省(区、市),召开了96个座谈会,对75所高校进行了入校督办。督察、督办工作对督促各地、各高校切实推进和落实新机制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安徽省今年2至4月就新增审批合同金额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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