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手段更显调控决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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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9:10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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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前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等“信号弹”相比,上周一系列行政手段更显出中央政府防止经济增长从“过快”变为“过热”的调控决心。4日,国家外汇局发出通知,加强了外资购房结汇审核;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地方政府责任,并调整分配机制解决“土地财政”等问题;6日,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由于上海社保案引发的全国社保系统“摸底”行动在各地进行;有关土地违法的地方官员也连连被查处。7月份固定资产投
决心更甚,效果难料。宏观调控中采用行政手段一向被称作“双刃剑”。因此这次调控又引起了人们对行政力量过度扩张而市场机制将被“误伤”的担忧。实际上,国家领导人4日也表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就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在市场角色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还在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管了不该管的事。如果已经启动的行政改革因为调控而停滞,那么即使经济过热的可能被遏制,潜在的损失将更大。因此,有人呼吁应当以“货币+财政”取代“货币+行政”的调控手段。亚行高级经济学家彭龙运6日就明确指出,应考虑将国企分红纳入国家财政,将国企分红用于增加消费性支出,而不是投资性支出。因为亚行认为,国有企业普遍自留利润用于再投资,实际上助长了投资过热。(邱锴俊)RJ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