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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经济周期已经历三次调控 力争大起不大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8:28 中国新闻网

  2006年6月23日,“国六条”及作为“国六条”实施细则的9部门意见出台后,上海楼市出现成交量猛跌的局面。与此同时,1至5月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出现近年来的首度下降。有业内分析人士称,将这两方面的情况结合起来考虑后可以断言,宏观调控对上海楼市已初显成效。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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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1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成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在2000年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以来,已进行了三次比较集中的

宏观调控。第一次是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重点是2004年4月至5月;第二次是2005年上半年,重点是2005年3月至4月;第三次,即目前这一次,是2006年4月到现在。

  刘树成说,一般说来,宏观调控是要不断进行的。但是,针对经济运行中投资增长过快和经济增幅过大而比较集中地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以往都是一个经济周期中只有一次。在每个经济周期中,通过宏观调控,经济增长率由周期波动的上行道立即转入下行道,由经济过热转入经济调整。

  刘树成指出,就经济波动的一般规律而言,经济增长过热,即我们常说的“大起”,必然导致随后的“大落”。这是因为,“大起”带来对资源的高消耗、对环境的高污染,并造成对经济正常运行所需各种均衡关系的破坏,必然引起“大落”。“大起大落”的要害在于“大起”。宏观调控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大起大落”、平抑经济波动,而其中的关键又在于及时防止“大起”,也就是及时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或由局部过热转为全面过热。这就要求及时地“削峰”,使经济增长率的“峰位”处于适度增长区间的可控范围内。中国以往经济波动中经常出现的“大起大落”,就是因为没有很好地认识和把握经济波动规律,没有及时防止“大起”,而是等到经济增长率已突破11%的上限警戒线、经济陷于全面过热而难以为继时,才不得不进行被动调整。在这种调整中,需要集中地、大力度地出台一系列调控措施,以迅速扭转过热局面,较大幅度收缩经济增幅,因而呈现出峰谷落差明显、一个周期对应一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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