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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发应对反倾销地方文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8:33 沈阳网-沈阳今报

  我国首个针对反倾销应诉的地方性文件———《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明确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各司其职、有效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

  《办法》规定,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大案、要案,企业在聘请律师、制订应诉方案、采取重大行动时,应征求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接受指导。涉案额在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企业,或涉案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不参加应诉的,应向
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作书面说明。

  另外,浙江将建立“出口

反倾销预警等级”方案,按紧急程度由高到低设立红、黄、绿三级,由省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评估确定后发布。红色表示根据目前出口情况,该产品已面临设限威胁;黄色表示继续保持目前的出口速度,产品可能招致设限威胁;绿色表示产品与设限威胁尚有一定空间,可继续出口。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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