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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的,外汇局不予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系列严厉的“限外”细则昨日正式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在官方网站上宣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细则的正式出台,从《通知》发布日起正式实施。本报记者江敏
此次外汇管理局的一系列细则是较为严厉的,一位业内专家表示,这种细则的实施将对外资在内地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非常严格的限定。《通知》明确,境外主体办理购房结汇时,应提交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结汇资金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所购房产转让取得的人民币资金须经审核后方可购汇汇出。
表现为严厉的一面更在于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开发经营等所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的相关规定。《通知》明确规定:凡外商投资房地产公司未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借用外债。“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同时,《通知》强调,“境外机构和个人并购或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未能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的,不予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中外投资各方,在合同、章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中,订立保证任何一方固定回报或变相固定回报条款的,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或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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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买家“吃进”
合生国际大厦
本报讯(记者 江敏)在本报7月底报道《上海再现巨型收购案,合生国际大厦24亿被抛售》之后,昨日记者获悉,促成此次国内最大外资收购案之一的幕后推手为第一太平戴维斯,不过收购合生国际大厦的买家依然保持神秘面纱。
第一太平戴维斯上海公司正式对外宣布,由第一太平戴维斯上海分公司作为买方代理,成功收购位于上海的合生国际大厦项目全部股份,收购金额达3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限外政策正在此次收购案期间发布,但据第一太平戴维斯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收购和政策完全不冲突,因为民泰是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买方也是外资,在海外进行的股权转让是国家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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