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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资金黑洞追踪
新华网9月4日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已锒铛入狱,但针对明星电力国有股权转让引发的案件侦查并没有结束。顶着“福布斯
最年轻富豪”光环的周益明,在入主明星电力时净资产实际为负数,那么他是如何取得明星电力价值3.8亿元控股权的?
记者通过深入调查,一幅掏空国有上市公司的四步犯罪流程图跃然纸上(如图),这四步欺诈术其实并不高明,但是几乎所有监管环节都被击穿,周益明顺利地实现了“空手套白狼”,涉案金额高达7.6亿元。
11万元买来27亿元身价
明星电力是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为3.8亿元。当时的明星电力没有外债,企业流动资金达1亿元,良好的资产状况引起了他的强烈兴趣。
周益明立即边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边与遂宁方接洽,但当时他的净资产实际为负数,而且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
为达到收购资格,2003年3月,周益明让人找到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要将公司净资产做到10亿元以上。而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二天,这家事务所就做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于是,周益明一夜之间从“负翁”变成了“身价27亿元的富翁”,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业务费。
银行高管帮贷款凑收购资金
在明星电力案中,银行内部“潜规则”被周益明发挥得淋漓尽致。据公安机关侦查,他利用银行贷款组建了集团公司,通过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还凭借与几个银行高管的“深交”,违法获取贷款直接用作收购资金。按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银行贷款严禁用于上市公司收购,为规避监管,广州、深圳几家银行都做了一个“过桥贷款”的方案: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使得他获得了3.8亿元资金用来收购。
国企“家贼”坐视资产流失
在周益明并不高明的骗术面前,层层监管部门,竟变成了“瞎子”和“聋子”。在股权转让前,遂宁市曾派出考察组到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周益明带着他们到自己合作伙伴的企业参观,假称是自己的企业,竟蒙混过关。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可谓是漏洞百出,但这竟成了“购买”明星电力的“通行证”。据案发后重新审计,2002年底明伦集团的总负债已高达2.8亿元,净资产实际为负647万元。
周益明在被捕后交代,他原本打算“捞”上几亿元后,就让明伦集团破产,以便抽身退出。他在入主公司后不到4个月,就从明星电力划走了5亿元。因坐看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目前明星电力原总经理已被“双规”,初步查明其收受贿赂达百万元以上。
周益明最高可判无期
尽管周益明是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逮捕的,但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是以“合同诈骗罪”对明星电力案进行侦查的,目前案件即将进入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认为,周益明采用一系列的欺诈手段取得了上市公司控股权,整个收购过程,实际上就是实施诈骗的过程,符合刑法“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按法律规定,如果周的合同诈骗罪名成立,不仅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而且他的全部非法所得将被没收。有学者认为,一旦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的“合同诈骗罪”引入此案的审理,将极大地改变当前对资本市场犯罪打击不力的现状。
事件回放
●去年2005年12月2日,本报率先在全国独家报道了《胡榜富豪周益明被警方控制》以及《明星电力再曝数亿“黑金”》后,在国内引起了巨大反响,《上海证券报道》等国内权威媒体开始跟进报道。随后,明星电力开始密集发布公告:
●12月3日,明星电力公告,明伦集团所持明星电力28.138%的股权,被法院第四次轮候冻结。
●12月6日,明星电力承认董事长周益明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属实。
●12月30日,周益明涉嫌挪用资金被正式逮捕。
●今年3月20日,明星电力称又发现8000万违规担保,总额近5亿元。记者 谭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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