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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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8:39 经济参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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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北京汽车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月4日发布的投诉热点分析,1至8月份,共受理汽车投诉282件,较去年同期上涨3%。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隐瞒车辆准确信息,销售瑕疵车辆,且拒绝为消费者解决问题。消费者梁某一年前从某销售商处购买捷达轿车一辆,在对该车进行第一次维修时发现,后保险杠掉漆后又
二是同一故障短时间内连续修理,对消费者误工、油耗等直接损失不予补偿。投诉登记显示,汽车修理中送修一次的占39%,送修两次的占13%,送修三次的占10%,送修四次的占4%,送修五次及以上的占34%。消费者许某车的副驾驶电动窗开关半年内更换了五个,每更换一次得跑一趟城郊的4S维修店,不仅耗油多,还耽误工作,当其要求销售商给予适当补偿时,销售商却答复,根据保修条例,只能负责免费更换开关。 三是同一故障保修期内不根治,保修期外由消费者掏腰包。消费者董某买了一辆高档轿车,正常行驶时突然抛锚,到特约维修店检查认可变速箱有问题。因在保修期内,维修店为车免费换了一个新的变速箱,但董某取车后刚开出五十公里又坏了,于是再返修理厂换了个变速箱。过了一段时间,变速箱的老毛病又犯了,而此时厂家回复说,保修期已过,要更换需自掏腰包。两年内,变速箱连续多次出现问题,已先后更换了三个。 四是售后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和态度差的占到了投诉总量的近50%。消费者王某在对汽车进行相关维修时,出于行驶安全考虑,按4S店维修员工的建议更换了一套相关配件。不久,王某同事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维修时面临同一问题,但4S店另一位员工却说相关配件暂时用不着更换,再跑上个万把公里再换都成。王某找到4S店进行理论,但得到的答复是,同样的车出现两种维修结果很正常,因为王某的车使用消耗大,所以配件更换早。王某对此感到不可思议。 五是缺乏相关法律及规定,检测困难,消费者无法顺利维权。消费者刘某在某经销商处购买一辆一汽大众宝来汽车,由于车本身质量原因,保修期内无法正常行驶。消费者向经销商、厂家投诉,销售商、厂家却让消费者到相关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若鉴定质量有问题,再做相关补偿。由于检测成本高,检测时间长,检测操作烦琐,给个体消费者带来很大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及相关法理,应由销售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释,如果解释不成立,应该由销售商先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是进行销售欺诈,收取消费者购车款,既不给车又不还款。9个月前,消费者胡某从北京华盛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择了一辆价值23.28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一个半月内提车。然而时至今日,胡某既未提到车也未得到退款。像胡某一样,前后共有32名消费者在这家公司购车后未能按期提车,近300余万元的车款无法退回。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汽车品牌及销售商,并与汽车销售商签订详细的购车补充协议,事先确定车辆发生问题后如何解决。同时,汽车销售商及汽车生产厂家要诚信服务,一旦出现纠纷,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积极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补偿。此外,还应尽快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以便消费者维权时有据可依。 本报记者:刘浦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