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定”生产商状告药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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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2:55 中华工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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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富华认为该公司涉案产品安全有效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做出撤销注射隆胸产品“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决定,并全面叫停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后,被“奥美定”的生产和销售厂家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吉林富华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依法判令撤销药监局的上述决定。
据悉,“奥美定”俗称“人造脂肪”,又称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是一种无色透明类似果冻状的液态物质。属于长期植入人体的软组织填充剂,主要用于人体各种软组织填充、整形凹陷性缺损的填充,目前不少美容院都在使用这种材料进行隆胸、隆臀等美容手术。 国家药监局之所以作出撤销“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决定,是因为“奥美定”在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诉。经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对该产品使用后进行的再评价,认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不能保证上市使用的安全性。 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决定,认为该公司涉案产品是经过批准生产和销售的,是安全有效的产品。吉林富华还认为,国家药监局此次进行再评价的对象是假冒的“奥美定”产品,并不是真正的“奥美定”产品,因此此次再评价的对象是错误的、不合格的。据此,吉林富华认为药监局所作的撤销决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决定。 据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5A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