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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买卖合同10月推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2:28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吴颖)经过网上征集意见,公开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等程序之后,市工商局合同处昨天正式对外公布了《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最终定稿,并宣布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推行使用。

  文本由合同正文和《车辆交接书》、《委托服务协议书》两个附件共同组成。记者看到,合同文本除了对车辆基本情况和配置要求进行描述之外,还规定,经销商的宣传资料
、广告、公开承诺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于汽车涉及金额较高,而且示范合同文本在质量、付款、车辆交付、售后服务、违约赔偿和退换车等责任界定上有明确划分,所以,汽车和法律专家建议“十一”后买车的消费者尽量选择或参考由市工商局制定的正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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