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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此《条例》颁布标志了我省中小企业注册难、门槛高、融资难,有关创业扶持、信用担保、权益维护和建立服务体系等安徽中小企业老板关心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安徽中小企业将迎来腾飞发展期。
1打破中小企业创业门槛制约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常启斌介绍,目前我省地方中
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不是受资源和投资的制约,而是受创业门槛的制约。当前兴办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往往受到很多制约,遇到注册难、门槛高等问题。
调查表明,26.4%的企业认为“行业准入受限”是经营中遇到的最大困难。
据了解,虽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向民营经济开放,但是具体到哪个行业、准入的条件是什么,则非常模糊,不易操作,加上少数部门为了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死守传统观念,受条条框框限制,使得行业准入政策得不到落实。
常启斌介绍,要想营造创业氛围,必须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让民间投资者能够很容易地进入创业领域。相关部门要打破所有制的限制,放宽中小企业注册条件,简化中小企业设立的审批程序,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条例》规定,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指导,为中小企业创业进行策划咨询和辅导培训等方面服务。
2多途径解决融资难问题
资料显示,2005年,我省中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100亿元,相当于浙江的28%,江苏的29%。上缴税金220亿元,相当于浙江的23%,江苏的28%。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个数,我省不到5000家,江苏浙江均有2万多家。在发展速度上,差距很大。这其中融资难问题深深地困扰着我省中小企业发展。
《条例》针对融资难问题专门在第二章资金支持中规定。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大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把为创办和发展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作为信贷业务的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总量,对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规范典当行、产权交易中心、拍卖行、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等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境外上市、股权融资租赁等法律、法规容许的各种方式融资。鼓励依法设立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业的补偿或补贴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担保。
常启斌介绍,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还要从几方面着手,一是金融部门的作用应该加强。目前我省近80%的中小企业将银行作为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中小融资渠道主要局限于国有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比例不到30%。二是信用担保业发展不够,全省已有担保机构100多家,注册资金50多亿元。担保机构数量不多,注册资金有限,担保能力不强问题仍然突出。三是解决中小企业投资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省内投资机构有20多家,但是年投资能力不足50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不到15亿元,典当融资和融资租赁起步晚,其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四是解决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问题,我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不足千分之二,一方面是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歧视性政策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与强势企业不愿上市,弱势企业无法上市的实际分不开。
3中小企业权益受到保护
名目繁多的“排行榜”、“推荐品牌”等行政性评比活动,不仅给中小企业增加了负担,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也助长了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些缺乏有效依据的评比还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针对中小企业反映的‘老三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新三乱’(乱检查、乱评比、乱拉赞助)问题,加大中小企业减负工作力度,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常启斌介绍。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向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条例》对企业的权益保护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审批、检查、收费,强制企业接受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肥权益的行为企业有权拒绝。
□本报记者张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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