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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人无缴纳土地使用金概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1:41 东方早报

  调查缘起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以来,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此次修订涉及对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老百姓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产权归属;小区车库和车位归属等新规定。而饱受针砭的“国有资产流失”在新草案中得到更多的防治措施。那么普通百姓是如何看待本次物权法的修
订呢?他们有什么期望?上周早报财经第一调查联手调查机构In-sightCN通过其调查平台www.51point.com进行了相关调查。

  参与此次调查的网民共计2200名,其中男性1393人,女性807人。55.3%的受访者年龄处于25岁以下,年龄处于26~30岁间的受访者占27.2%,31~40岁年龄层的受访者占14.5%。65.9%受访者的家庭年收入为5万元以内,25.4%受访者家庭年收入为5万元~10万元。受访者中48.5%人学历为本科。受访者就业情况分别为:在职占69.9%,退休占0.6%,下岗或失业占2.7%,尚未就业的占26.9%。来自北京、上海、广东三地的受访者所占比例分别为:7.3%、15.9%%、13.1%。

  建立在物之上的法律权利———《物权法》,其出台情况引起了88.1%的受访者高度关注,而有关住房方面的70年后房产权所属问题则不例外地成为关注度最高的一个热点。对加强私有财产和国有资产的保护也受到了人们普遍的强力支持,人们对新《物权法》寄予了无限期待。最关注房屋产权归属

  依据与普通老百姓联系紧密程度的高低,此番物权法相关焦点问题受到百姓不同程度的关注。房产权在70年后的所属问题位列第一(68.6%),紧跟其后的是国有、集体和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67%),小区车库车位归属问题(45.8%)成为人们关注的第三个热点。关注度排名第四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抵押问题(40.7%),其后是业主委员会能否成为诉讼主体问题(37.5%),最后是国有财产保护力度问题(33.4%),11%的受访者还表示了对其他内容的关注(如图2)。55%的人认为不应收取土地使用金

  物权法草案首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70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也即土地使用金。对于这种规定,居民是否觉得有必要呢?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55%)的受访者觉得不应该缴纳这项费用。不过也有45%的受访者则对此项规定表示肯定,他们认为缴纳土地使用费是应该的。《物权法》的很多条款,对用法律规范公民的物权行为是一种十分有益的尝试,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条款可能会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观念存在着一些冲突。或者说,在向法治社会迈进的过程中,有很多传统观念中属于道德或者社会伦理范畴的问题都将逐渐纳入法制的范畴,在这一过程中,普通百姓的理解和接受必然是有一个过程的。此外,受访者们也普遍认为国家征收土地使用费可能有颇多障碍。首先,42.4%的人认为我国的老百姓买房子多数没有交土地使用金的概念。其次,29.6%人认为收费价格难以确定。再次,有25.5%的人则认为难以保证所有的居住者顺利支付使用费,老百姓支付能力是个问题。2.5%人表示还存在其他的困难有碍于国家征收土地使用费(如图3)。

  假如70年后国家收回住宅土地使用权,这对人们的购房意愿会产生怎样的影响?41.9%的受访者表示将会减弱自己的购房愿望,32.8%人表示自己的购房意愿不受影响,认为当下还说不清的有19.9%。仅5.4%的受访者在该情况下购房意愿可能会增强。36.9%的人拾金不昧无需报酬

  《物权法》还可能将对一向被奉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拾金不昧行为作出法律硬性规定,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取报酬。对此,受访者们也表达了不同的态度。43.6%人认为拾金不昧需要给报酬。36.9%人则持否定意见,表示这关系到人的道德问题,并非法律的权利义务,不需要给报酬。车位收费收益应归业主

  关于车库车位的新说法也受到一些争议。物业公司就在小区的共有地方划停车位,然后进行收费,这种做法究竟是否违法?56.5%的受访者认为在共有地方划区停车,如业主同意且还需要将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才不算违法。18.5%人表示在共有地方划区停车,如果经过业主同意了就不算违法。10.1%受访者则认为如果物业公司将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就不算违法了。还有9.1%的受访者表示物业公司在共有地方划停车位,本来也是方便业主,应该不算违法。不同意以上说法的其他受访者占1.1%,表示说不清的占4.7%。国家财产保护力度需加强

  “私产入宪”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上周的调查中,几乎全部(99.5%)的受访者肯定表示私有财产应该受到法律全力保护(如图1)。不过一直以来,在重点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私产保护一直受到冷淡。受访者(79.5%)对目前我国法律方面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感觉不够。持“目前私产保护力度刚好”的受访者仅占7.9%。

  此前,在轰轰烈烈的股改过程中被多方指责大量国家、集体财富被某些当权者非法占为己有,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现象让人痛惜。受访者中近九成(89.7%)的人表示目前我国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不够,3.8%人表示现在的保护力度刚够。如果能通过法律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不法侵吞无疑为众人所乐见的。(感谢InsightCN提供数据和分析)

文 张荔 马一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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