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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中新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中国建设部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管理将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廉租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建立廉租房制度
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机制。设区城市要督促所辖市、县(区)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及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科学测算资金需求总量,明确资金筹集方式,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依据中长期规划,确定年度计划。
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实施年度复核制度
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对是否实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设立对外服务的办事窗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内容明确、标志醒目。
规范审核程序。依法受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答复。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实施相应保障;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程序予以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信箱等。
实现动态管理
建立廉租住房统计报表制度。按季度上报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制度。依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保证档案数据的完整、准确,并根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廉租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建设部还印发《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相关提醒
加息幅度小,10万房贷一年多交5元利息,业内人士建议:提前还贷没有必要
N本报记者 帅斌彬实习生 林巧珍
本报讯 自从8月19日央行宣布存贷款利息上调0.27个百分点后,“部分客户认为加息后还贷压力增大,提前还贷的量出现一定增长”,记者昨日从工行福建省分行等银行获悉,根据业内人士对房贷算的“一笔账”,提前还贷未必合适。
工行福建省分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部主任黄丰平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数银行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基准利率的0.85倍),实际利率上调幅度仅为0.06个百分点,考虑还款方式不同,利息负担也不同。“若不考虑还款方式,静态地计算,比如10万元的贷款,调息前后的利息差额一年只有5元多,如果是20万元来算,差额也只有10元多,以此类推。”
同时,根据合同规定,房贷升息是在相关政策公布后的下一年度才开始执行,而存款升息从8月19日就已经开始执行,因此,急于还房贷肯定不是价值最大化的选择。同时手中有大量闲置资金愿意提前还贷的,最好在年底以前办理相关手续,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这样就不必按新利率水平支付更多的利息。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加息幅度不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标准还有所下调,虽然,大多数银行对提前还贷目前还不收取违约金,也不另收附加费用,但对于已办理住房贷款的市民来说,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项目,没有提前还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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