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目标:建成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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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13:4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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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协调 本报记者邓婧报道 环境保护工作历来受到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建设广东经济强省的基本战略,把增创环境新优势列入全省五大新优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广东,积极推进绿色广东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认真编制和实施环保规划,积极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加快推进珠江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监管,取得了新的成绩。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2005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江河、重要水库和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良好,在111个省控断面中57.6%水质优良,19个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认真编制和实施环保规划,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陆续编制和实施了《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以及全省主要江河水质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特别是从2003年起,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编制《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和《广东省环境规划》并取得丰硕成果。《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已由省人大通过形成决议并全面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形成省人大决议的区域性环保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也已通过省人大审议。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组织开展“实施绿色广东战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题调研活动,探索环境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路子。 大力实施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省先后实施了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等重大环保工程,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省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连续4年达到2.5%以上,2005年达534.8亿元,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水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截至2005年底,已建成污水处理厂79座,日处理能力达到634万吨(位居全国第一),比2000年新增451万吨。2005年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5.6%,较2000年上升27个百分点。列入珠江综合整治的11个重点江河湖库8个水质有所改善,粤西小东江、中山歧江河这两个生态恢复典型的生态和水质都有较明显的改善。二是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进程加快。已完成烟气脱硫机组装机容量586万千瓦。三是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建成了26座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量为2.5万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5万吨/年,占总产生量的90%以上。 严格污染源管理,环境监管力度加大 严把环境准入关,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意见》和《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全省975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其中40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依法作出处理。加强重污染行业环境管理,对电镀、制浆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和在线监控,公开了95家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监管,对100多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新审核发证,清理整顿全省108家进口五金类废物定点加工企业。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命名清洁生产企业52家,对133家污染严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 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环保创建取得成效 “十五”期间,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至2004年,全省有林地达9332.8千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7.4%;省级生态公益林为3449.8千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6%。建成沿海防护林带2797公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7597公里,林木蓄积量达3.66亿立方米,森林资源实现了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采石场整治复绿取得初步成效,共关闭采石场909个,复绿844个1960万平方米。生态创建活动进展良好,深圳、珠海、中山、汕头、惠州、江门等城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78个,国家生态示范区3个,全国优美乡镇8个,省级生态示范村镇176个。湛江市、云浮市和肇庆市德庆县分别建成生态文明村624、162和113个。生态农业得到发展,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92个,990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国家认证。 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制,环保执法不断深入 “十五”以来,省人大先后颁布和修订了《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发布了《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处罚的暂行规定》,有力地促进依法管理环境事务,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环保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连续3年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25万多人次,检查排污企业110604家,其中立案10467宗,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543家,对387个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推进泛珠三角环保合作,区域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能力有所增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战略部署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精神》,省环保局积极协调“9+2”省区环保部门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建立了环保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专项规划》,已开始实施;联合“9+2”环保部门编制的《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已基本完成;积极推动建设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并成功举办“泛珠三角环保合作展览会”和“泛珠三角水环境保护论坛”,联合其他省(区)和有关新闻媒体开展了“情系珠江”西江环保采访活动。粤港间环保合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污染事故,全省加强了对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以及位于饮用水源地和人口集聚地区企业的环境监察,开展环境安全教育,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先后开展北江、西江、东江等干流沿线重点污染隐患排查,并分别就韶关小冶炼、南江四会工业园、博罗小电镀、增城小漂染等四大环境重点问题召开现场协调会,推动环境难点问题尽快解决。全省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时收贮废源。到目前为止,共收储废放射源602枚,放射性废物2000多公斤,较好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省环保局还制定和完善了《广东省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环保局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环保局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应急预案》,成功处置北江韶关段镉污染事故。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环境管理技术能力有所增强 “十五”期间,全省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环境管理技术能力与“九五”期末相比得到加强。全省建成了12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部实现了空气质量日报,与香港合作建成了包括16个子站的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控网络;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达到28个,实现了饮用水源和大江大河水质月报。全省环保信息网络基本建成,环境监察、宣教、环境辐射监测能力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广东未来发展前景 长期以来,粗放型仍是广东省经济增长的基本方式,GDP总是优先考虑的目标,以至引发严重的资源和生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仅仅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不仅经济发展将难以持续,而且资源短缺与生态危机将进一步加剧。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克服资源生态环境生产要素高度短缺这一新结构危机,关键在于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物质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和循环化以及在生产中广泛地使用知识性资源。 广东未来发展应当遵循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资源配置的规律,从环境承载能力出发,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做到有进有退,有取有舍。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另一方面,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 广泛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推进“绿色广东”,把增强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忧患意识作为全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宣传重点,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良好风气。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