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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类价格权重升至13.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5:19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赵承 刘铮)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27日就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当前居住类价格在中国CPI中权重为13.2%,比2000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针对一些人提出的“应该将房价计入CPI,否则就不能真正反映物价对居民生活影响”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回应说,目前中国CPI也包含了居民居住类价格的变动,包括
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电、燃气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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