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膀子上露出刺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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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5:1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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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很多人一样,民间追债公司对于宋一来说,是个遥远而陌生的名词。要不是在一周前,他的画家朋友因与别人发生了一桩债务纠纷,花了6000元钱请了一家追债公司的人来帮助收账,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和这些人打交道。但就是这次偶然,他亲眼目睹了这种特殊的追债方式。 现场直击80万元纠纷引来追债人
“十多个大汉几乎要把王的办公室挤满,个个文身且穿着怪异,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害怕过。” “这么多钱你都吃得起?这么大的岁数了你总要为自己的儿孙考虑下嘛!”坐在王某对面的追债人员边晃着合同边质问,并要和他走司法程序。追债人员虽然语调不带任何感情,但是身上露出的很大面积刺青已把王吓得手足无措。在王的两侧,还有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站守,双手抱胸,目光直逼着他。 王某为宋一的画家朋友陈先生拉了一桩生意,让陈先生投资80多万获得一部公益片在四川的独家放映权。但当陈先生投资了80多万后,王某却私自将这部公益片的放映权拿到四川两个市州出售,已获款近50万元。陈与王多次交涉,要求其退款并赔偿其损失,但都未被王理睬。 21日,陈与王见面大吵后,陈生气之下,就在宋一的建议下给刊载在媒体上的一追债公司打电话,向其求助。在电话上谈好6000元的催账费用后,5分钟左右,追债公司就有两个人赶到了王的办公室,为陈出面帮助解决他与王的纠纷。 几分钟后,追债公司的人在陆续赶来,不到半个小时,十多个大汉几乎要把王的办公室挤满。他们个个文身且穿着怪异,用宋一的话说就是像“混混”一样。看着对方的人不断增多,王先前的镇定在一分分消失,目光开始飘移,紧接着低着头,变得一言不发。 王抽出一根烟,手微微哆嗦着寻找打火机,但是翻遍了桌面还是没有找着;拿过茶杯想喝水,迟疑一下又把杯子放下,因为里面早已没有水,他忘了。王试图站起来。马上被追债公司的人大喝一声:“坐下!”王身上打了个哆嗦,头都不敢抬一下,顺从地坐了下来。 双方沉闷地僵持了几分钟。追债公司的一个大汉耐不住性子,走到王跟前吼了句:“好歹说个话嘛,这个事情不可能再拖了!”显然是被对方吓倒了,王的手像筛糠一样抖,支支吾吾地答应履行协约…… 与陈一起和王某接触过几次,在宋一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见王这么害怕过。王此前曾多次告诉陈,不会执行合同,理由是“合同是不懂法的时候签的,而他现在懂了”。 “这简直没逻辑!”宋一表示,在找追债公司介入前,一直拿王没有办法,因为他总能找各种理由来推脱。对于这种人,“只能用非常手段”。 收费标准30%佣金是基本行规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成都就开始出现第一批“追债公司”。到现在为止,规模已约在百家左右。 中国经济在过去多年高速增长的同时,不少公司债务回收难也成了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难题。在每年全国数以千亿计的欠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清收的现实情况下,像全国很多大城市一样,一批使用非常规手段的追债公司在成都出现。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成都就开始出现第一批“追债公司”。到现在为止,规模已约在100家左右。由于目前工商部门仍明令禁止注册追收债务性质的公司,它们大多是以“调查”、“法律咨询”、“索取债务”旗号为名的追债公司,大部分把办公地点设在商务楼或者某大厦内。而他们有的已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有的则以“地下组织”的形式存在着,在成都媒体的广告中,不时都能见到他们的“业务电话”。 由于缺乏行业的管理,他们各自的收费标准各有不同。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相同的债务委托,有的人要价是8%的佣金,另外的人却说至少要15%-20%。对于8%的佣金,收价高的追债公司评价说,这么低的价格,到时候肯定还要外加餐旅费。同时还有公司表示,收30%的佣金是基本行规。 在三洞桥附近经营追债业务的沈先生表示,替人追债这个行业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整个行业中,律师出身的人并不多,不少人有受过刑法处罚的经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还有个别公司私卷双方的资金,严重破坏了这一行的形象。 市场前瞻追收师成为一个新职业 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专门从事商业债务追收的约有五六千人,再加上风险管理师和其他催收人员,有十多万人在从事债务追讨工作,市场需求量较大。今年4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消息,将商账追收师作为一种新职业列出。6月28日,全国有108人开始了为期4天的商账追收师培训,并拿到了相关执照。目前成都只有北京一商务调查公司成都分公司的一位人士拿到了商账追收师的执照。 该人士表示,商账追收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讨债人,商账追收师不是用暴力而是要掌握心理技巧,通过电话催账、信函催款、上门拜访、受托法律追收等合法的手段进行商讨。“只有将代理讨债规范化,这个行业才能长期生存”。 早报记者曾小清摄影方炜 律师说法 肖伟(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从业务性质来讲,追债公司是否合法,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追债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注册登记,该公司就是依法成立的。看它是否合法,则要看追债公司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其讨债的行为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现实中,由于《个人破产法》等法律的缺位,有很多“老赖”欠钱不还,一些债权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收回欠债,转而依靠追债公司,用打法律“擦边球”的方法来讨债。这种现象某种程度上是市场经济主体的自发行为,是现实经济的产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