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类价格在CPI权重升至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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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3:26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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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就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当前居住类价格在中国CPI中权重为13.2%,比2000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针对一些人提出的“应该将房价计入CPI,否则就不能真正反映物价对居民生活影响”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回应说,目前中国CPI也包含了居民居住类价格的变动,包括
“无论是按照国际惯例,还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商品房价格是不应该直接计入CPI的。”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购房人更多的是将自己的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因而购买商品房通常属于投资范畴。此外,商品房要用于今后几十年的消费,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换句话说,当期的实际住房消费对应的只是整个住房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住房的价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