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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辖下的合浦县在今年几次台风中受灾严重,广西北海某部门向自治区主管单位申请了一笔慰问金,发给合浦几个受灾的乡镇。慰问活动从8月17日开始的,第一天由一位县领导参与,次日,由于县领导有事,便委托一名科级干部代替。18日上午,慰问组到第一个乡镇时,由于没见该镇主要领导出面,该科级干部竟然撂下正在等候的灾民代表和活动组织者拂袖而去,活动组织者和乡镇干部们被惊得目瞪口呆。
活动组织者和乡镇干部们目瞪口呆,笔者也目瞪口呆!不知这位科级干部发的哪门子神经!他不是下乡慰问灾民的吗?那他见灾民就是了,为什么却一定
要该镇领导出面?这位科级干部下乡要慰问的究竟是谁?
有网友说,“可以理解,这是官场上的潜规则。上边来了人,下边起码要有相应级别的人员接待。”
上边来了人,下边起码要有相应级别的人员接待。这里有什么奥妙吗?表面上看似乎也很好理解,就是说要有个面子。被级别相当的人接待,面子上当然觉得容易满足;被级别低的人接待,面子上则可能容易产生被轻视的感觉吧。但是,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考虑啊?比如,是不是可以理解不同级别人员的接待而代表的物质待遇不同啊?比如中午是4个菜,还是8个菜。比如是200元的招待标准,还是400元的招待标准。因为我们大家大致都是知道这样一个规则的,即不同级别的干部,能够支配的招待标准是不同的,除非有特殊的授权。
但是,无论这位科级干部的愤怒到底是因为什么吧,我们暂且放下不去管他。因为我觉得我们更应该来关注关注现场那些乡镇干部的感受。新闻说他们被惊得目瞪口呆,但是,我在想,他们是不是更应该有屈辱的感觉呢?应该有吧,于是,我想起了陶渊明,想起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骨气。只是不知,现场的这些乡镇干部是否会有效法陶渊明的。
(28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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