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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除味剂 有“国标”可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13:01 法制晚报

  我国首个《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由发改委正式公布 12月1日实施

  装修除味剂 有“国标”可循

  产品效果不达标可能影响健康 提醒:空气净化器并非“万能” 购买需对症下药

  本报讯(记者 张焱)记者今天上午从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我国首个《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的发起人和主要起草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主任宋广生称,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的室内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对建筑、装修和家具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越来越重视,因此各种具有净化室内环境污染功能的甲醛消除剂、装修除味剂等空气净化材料和空气净化器应运而生。

  这些产品有国内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制和生产的,也有国外进入中国市场的。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科学的效果检测评价方法,所以难以辨别这些空气净化产品的具体效果。

  目前市场上个别产品不但不能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的净化治理,反而给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带来了经济损失甚至健康的伤害。

  此前,我国具备的室内空气净化产品的有关标准有国家《空气净化器》标准GB/T18801 2002 ,而其他的空气净化材料尚没有检测标准,国内室内空气净化产品治理效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相关解读

  不合标准反污染空气

  宋广生指出,市场上很多“空气净化”涂料、刷剂,本身就含有化学成分,如果其中有原料不符合标准,不仅不能净化空气,反而会污染环境。

  现在比较常见的是市场上在售的一些专门猎杀

甲醛等的空气净化剂,如未达到安全标准,就会分解出其他一些有害物质。此外,有些空气净化器只是一般的负离子、臭氧消毒装置,其采用的技术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二氧化氮,而二氧化氮和汽车尾气主要成分是相同的,这本身就是
空气污染

  相关提醒

  应对症下药选购

  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监测委员会调查显示,不少空气净化器实际效果与检测报告标明的净化效果能达90%以上的指标不符。

  宋广生主任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空气净化产品都只是针对某一种污染有效果,还没有一种产品可以“统杀”所有的室内污染。

  因此,消费者要了解自己的室内环境质量,然后根据室内环境污染情况科学地选择和使用空气净化产品,即有针对性地选购产品、“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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